養6年賽鴿兩度被擄 男轉當加害者擄18隻勒贖23萬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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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內「擄鴿勒贖」犯罪時有所聞,桃園市一名熱衷賽鴿的吳姓男子過去兩度付錢贖回愛鴿,事隔多年後卻動起歪腦筋,去年春天僅花半月便架網攔截多達18隻賽鴿,前後向飼主勒贖達23萬元;桃園地院依竊盜、恐嚇取財罪判他有期徒刑4年。可上訴。

檢警調查,吳男與一不知名同夥去年3月5日至3月20日間,在不詳地點架設網架,以竊捕訓練飛行中的賽鴿,半個月內得手7次、逮18隻賽鴿,事後經同夥轉告賽鴿腳環上的飼主電話後,以自己的手機一一撥電話,威脅「若不依指示匯款,賽鴿將無法安全飛回」。

16名飼主接到電話,擔心愛鴿有差池,只好乖乖配合付款,而吳男與同夥勒索成功後,便將賽鴿放生,但仍被飼主報警提告,遭循線查獲。

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,並供出友人張姓男子是共犯,但張卻矢口否認;檢警由於無法證明張也犯案,不列共犯。另名鄭姓女子提供吳男銀行帳戶,並協助他提領勒索款項,但她並不知情,因此也未被列共犯。

審理時,辯護人一度替吳男緩頰,稱他只是「一時未能取得賽鴿所有人同意」,暫時使用他人管領支配財物,屬於「使用竊盜」,且賽鴿事後均已被放回並歸還飼主,主觀上並無據為己有的不法意圖,但法院不採信。

法院審酌,吳男不思以正當手段獲取財物,明知賽鴿是飼主辛苦培訓養成,卻嚴重漠視他人財產法益,考量他已與部分被害人和解賠償,依竊盜罪判有期徒刑1年、恐嚇取財罪3年;未和解成功的5萬8065元犯罪所得,也宣告沒收。全案可上訴。

據了解,吳男是多年賽鴿愛好者,但愛鴿分別在2008年、2015年被擄鴿集團攔截,遭勒贖4000、6000餘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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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 吳姓男子熱愛賽鴿,但愛鴿6年兩度被擄,不料連他自己也踏入歧途,夥人接連擄走18隻賽鴿並勒索,法院判他4年有期徒刑。示意圖/報系資料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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